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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 三金金金 | 2015-01-23 11:44 |
昨天晚上,微信公眾平臺發表《公眾平臺面向認證的媒體類型公眾號公測原創功能聲明》,聲明中號稱“為維護作者權益,鼓勵優質內容產生”,因而將對微信認證的媒體類型公眾賬號公測“原創聲明”功能。
簡單的說,這意味著以后你從雷鋒網的公眾號里閱讀我們最新的文章時,將會發現“原創”標識,如果有人轉載了我們的文章,還會在他的文章上表明來自“轉載自雷鋒網”。有用戶該問了,這樣不是很好嗎?
對媒體人來說,這一把“如意算盤”打的真是絕了。
過去:你的數據庫究竟從哪來?
在Q&A中明確指出“微信公眾平臺無法對歷史文章進行判斷和標識,只有在2015年1月22日原創聲明功能上線之后,微信認證的媒體類型的公眾帳號才可以對原創文章進行原創聲明。”

這就相當于,微信公眾平臺沒有自己的數據庫,過去的原創權益統統推倒不算,從今天開始,“原創標簽”先到先得。媒體A去年寫的文章被B在扒出來之后,昭然被B的公眾號在微信首發,也能說是B的原創版權。
這是在保護原創嗎?在這個山寨大國微信公眾號你真的確定你的人手足夠去處理和核實投訴嗎?最重要的是,誰給了你權利決定一篇文章的原創版權?
未來:想爭原創?來我這首發啊!
號稱是為了“維護作者權益”,實質是為了捆綁媒體人將優質的內容首發在微信公眾平臺。錯了,不是優質的內容,而是所有的內容。

總有發布在公眾號內容之外的漏網之魚,那這些魚被別人撿走之后還要貼上原創的標簽,原創者如果哪天突然想要發布這篇文章還要被可怕的貼上“轉載自XX”。然后去投訴嗎?發生一次去投訴發生十次還投訴嗎?對不起,我每天寫原創累到趴實在沒精力跟你玩這些。
微信公眾平臺,你究竟想保護誰的利益?還能一起愉快的玩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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