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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鋒網AI金融評論按:本文譯自ComputerWorld,作者Lucas Mearian。雷鋒網AI金融評論此前報道,3.月1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向涉及虛擬貨幣市場的科技公司發出數十張傳票,并要求其提供信息;3月7日,SEC又針對虛擬貨幣交易所發布警告聲明,稱其游離在監管之外,存在著潛在的違法風險,再聯系在2月份,美國眾議院聽證會上呼吁關注區塊鏈技術實際應用,在針對虛擬貨幣市場的監管態勢愈發從嚴的態勢下,包括監管機構在內的各方,都在努力推動著區塊鏈大規模應用落地3.0時代的到來。關于數字貨幣是否屬于證券的法律之爭,區塊鏈業內濫發代幣的亂象,都充分說明了距離這項新興技術走向成熟,還有很長一段路。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在加緊對發行ICO的金融科技初創公司的管控,目前已經發出了數十張傳票并提交了信息申請。這只是對于這價值數十億美元的虛擬貨幣市場及代幣銷售一些列警告措施中的其中一項監管行動,而據相關媒體報道,這在某些情況下有可能已經違反了聯邦法律。
對此,SEC拒絕發表評論。
虛擬加密貨幣,或者被稱為電子代幣,如比特幣、以太幣和瑞波幣,都是基于區塊鏈技術的基礎之上,并且都處于監管的灰色地帶,因此和美元或歐元等傳統的法定貨幣相比,它們在跨境交易上要更加高效。
數字貨幣允許用戶在全世界的任何地方,于區塊鏈基礎上的點對點網絡進行實時的資金交易,并且剔除掉如銀行或信用卡公司等中心化的治理機構的參與。
證券集團Wolters Kluwer Legal & Regulatory U.S的法律分析師Brad Rosen認為,SEC此前采取的行動包含的意味遠遠不止示警這么簡單。
金融科技業內的許多人士仍然堅持,ICO與發行證券存在著差異,因此遭到了聯邦證券法所提出的全面監管計劃的管制。
Rosen稱,SEC的深入調查將會引發對于ICO發行商、看門人(如律師、會計師和咨詢師)更為長遠的關注,監管方持著極其嚴肅的態度,認為虛擬貨幣應該要被視作是有價證券,因此必須要登記注冊。
“簡單來說,這些行動都強有力地證明了,SEC決心將它所認為的付諸行動。”Rosen分析道,“許多參與者盡管有著來自法律顧問的支持,進行了各種各樣圍繞證券法的變通辦法,SEC的主席Jay Clayton并沒有對這些努力表現出開放的態度—事實上,其對于類似的在法律上耍小聰明的舉動一向少有耐心?!?/p>
針對SEC強監管措施的這種反對聲音,是建立在ICO代表的“實用代幣”這樣一種思路之上,因此代表方認為,根據1946年美國最高法院在SEC訴W. J. Howey Co.的這一具有開創性意義的案件中關于證券定義框架的界定,虛擬貨幣不具有證券的性質含義。
而公開聲明中,SEC主席則表示,他從未見過一個不屬于證券的ICO項目。
Rosen稱,“SEC主席已經表明,該機構將確實會要求看門人為推動和落實這種解決方案負責,而最近SEC緊鑼密鼓展開的調查有可能是其在這方面努力的前奏?!?/p>
美國是世界上諸多出于擔憂數字貨幣內在風險而開始出手管控的國家之一。
在十二月時,Clayton就曾對潛在的投資者警告道,要遠離ICO這樣一種募資方式。他稱,“如果這個投資機會聽起來太過于美好而不真實,你在壓力之下被迫跟風迅速采取行動,請謹慎行事,并要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的投資將有可能遭受巨大損失?!?/p>
在一份聲明中,他進一步表示:“和我們傳統的證券市場相比,在虛擬貨幣市場對于投資者的保護遠遠不足,而這將導致更多的欺詐和操控價格的行為發生?!?/p>
目前,通過ICO募集而來的資金總額已經接近四十億美元,是區塊鏈項目風險投資總額的兩倍。
安永(EY)在最近的研究中發現,市場缺乏對基本估值和潛在投資者的盡職調查這一過程,導致了ICO市場極其不穩定,波動幅度非常大。研究表示,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平均來看ICO投資者每秒投入了三十萬以上的美元。

安永在全球范圍內對372個ICO項目進行了研究,發現它們共募集了三十七億美元的資金。美國在ICO項目競賽中領跑,在2017年占比超過10億美元。而俄羅斯和中國各自亦有3億美元的份額。
隨著消費者躁動狂熱著的毫無節制的猜測及無擔保的借貸以購買虛擬貨幣,人們越來越擔心,虛擬貨幣會對現行的金融體系造成威脅。
據Forrester Research的首席分析師Martha Bennett表示,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人們以借貸的方式投資虛擬加密貨幣,甚至在某些情況下通過信用卡貸款來投資虛擬貨幣。
黑客竊幣同樣凸顯出嚴重的安全問題。根據安永的研究報告,有超過10%的ICO資金在黑客襲擊中被竊取,總計約4億美元。
安永的全球創新區塊鏈負責人Paul Brody分析道:“隨著ICO項目持續得到關注、越來越廣受歡迎,全球范圍內的業內玩家不斷萌生,這種以數量壓過質量的投資情況將會給虛擬貨幣市場帶來巨大的風險。鑒于虛擬貨幣市場投資的高風險現象和ICO的復雜程度,需要對其出手管控來保證它們的可靠性?!?/p>
安永的研究報告發現,對于許多所謂的實用代幣來說,它們并沒有體現任何的商用需要,實質上為一種特定應用程序的貨幣表現形式,將區塊鏈的技術特征和投資者們的投機心態相結合,其發行的代幣價值隨著使用量的增加而提升。
“事實上,大部分ICO項目的白皮書都缺乏對其其引入區塊鏈技術和發行代幣的商業動機的清晰的解釋,”安永的報道寫道,“在大部分案例中,根本沒有必要發行特定應用的交易代幣。區塊鏈技術的核心部分和收益并不依賴于發行特定的數字貨幣,就能在商業模式中發揮出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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